ALB & Partners 是一家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及专家团队的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和投资咨询,尤其是有关外债借款和外资投资活动中的资金交易相关的法律事务。
我们了解贵公司可能在外国投资活动的汇入越南交易、外债借款、短期贷款转换为中长期贷款、贷款转换为资本额等方面需要法律咨询和协助。本所向全国各地的企业以及国内外投资者提供以下服务:
- 为国内企业获得短期外债提供准备文件和向商业银行工作的服务;
- 提供短期外债转为中长期贷款的注册咨询(通常的风险涉及贷款注册期限、证明使用短期贷款的目的);
- 提供用于实施大型投资项目、未获得投资执照、生产经营计划的中长期外债注册咨询;
- 提供将外债转换为投资者出资额的咨询;
- 提供将债务合法化为外债的咨询;
- 提供外国投资活动的汇入越南交易的咨询:办理资金进入越南的相关手续和交易; 办理资金及利润汇出境外; 办理资本转让、投资项目转让;
- 提供投资前期阶段资金转移合规化的咨询。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大多数企业正在采用的一种有效融资方式是通过借款合同和偿债外债的方式,利用外部金融资源。
尽管企业对外借款的增加可能是越南对外借贷总体情况中的积极信号,但由于越南企业在风险管理能力和对外借款偿债政策法规了解方面仍存在局限性,这可能会影响到资本管理过程、法律风险以及越南企业在国外借贷合作伙伴中的信誉。
通过工作经验、交流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为众多企业办理外债贷款注册和偿还手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在办理这些手续时遇到问题,甚至有企业因未深入研究外债管理法规而遭到行政处罚或被拒绝外债注册。
以下是企业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一、短期外债:
根据国家银行规定,短期外债无需向国家银行注册,只需通过商业银行提款还款。
大多数企业希望尽快使提款以及时用于业务计划或投资,因此适用本规定以签订短期外债合同。然而,至一年期满后,企业可能无力还款,于是选择债务重组,转为中长期贷款或出资额。
在将短期外债注册为中长期贷款时,企业需向国家银行出示所有外债提款和详细的资金使用证明文件。注册过程中,企业可能面临如下风险:被行政处罚或拒绝外债注册确认,原因可能包括:
-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短期贷款转为中长期的注册;
- 外债务重组不合规;
- 使用短期外债资金不符合规定;不适用于经营行业;用于投资股份、股票、债券;
- 使用短期外债提款、还款及资金的账户不符合规定;
- 实际贷款用途与最初注册的外债用途不一致;
二, 中长期外债
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被国家银行拒绝外债注册:
- 用于未获投资执照的项目的外债;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债:制定的外债使用方案不够严谨,未符合关于外债借款和还款条件的规定;
- 外债用于资本投资、股权购买或设立子公司;
- 注册行业为“管理咨询”的企业,未明确的商业计划;
- 合法化应收债务为中长期外债,但申请记录不完整;
- 未正确确定贷款方的居住身份和非居住身份;
- 贷款转为资本额,但注册文件未能充分证明符合外债贷款的相关条件;
三, 外资投资进入越南
外国投资者经常遇到无法将投资资本和利润汇回本国的问题,原因是其在越南进行的出资转账交易未遵守法律规定。
四,行政处罚:
- 未按照越南国家银行第08/2023/TT-NHNN号通知规定的条件使用外债;未按照提交给商业银行的借款资金使用方案或未按照越南国家银行的确认文件使用外债;违反外债借款条件的相关规定……(此行为将被处以 3 亿至 4 亿越南盾的罚款);
- 未按规定期限注册/变更外债借款(此行为将被处以最高 6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 提取资金和偿还外债,履行担保义务的支付交易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此行为将被处以最高 1 亿越南盾的罚款);
- 未按照法律规定在越南开立、关闭和使用账户以进行以下活动之一:外国对越南投资;借款、偿还外债;以及其他资本交易(此行为将被处以最高 1 亿越南盾的罚款);
- 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外债提款和还款;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于外国对越南投资及越南对外投资的资金转移(此行为将被处以最高 1 亿越南盾的罚款)。
作为一家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和专家团队,并且与政府机关、国家银行以及国内外大型商业银行有良好关系的律师事务所,我们特此向贵公司提交合作提案,提供与该领域相关的法律问题处理支持。如果贵公司有需要,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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