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律的勞動合同概念

employment contract in vietnam

為了讓僱主與雇員雙方,尤其是在越南工作的外籍雇員,更好地了解勞動合同的種類,我們總結了幾個與這個主題相關的問題,希望對各方在勞動關係中有所説明,限制矛盾和糾紛的產生。

1. 概念:

2019年《勞動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對勞動合同的概念作出如下定義:“勞動合同是雇員與僱主關於有償工作、工資、工作條件、各方在勞動關係中的權利義務的協定”。

注意: 以確定合同是否勞動合同,越南法律不是根據合同的名稱而是根據合同的內容。 如果僱主與雇員協定以其他名稱簽訂合同,但合同有展示有償工作、工資和一方的管理、行政和監督等內容也算為勞動合同。

2. 勞動合同形式:

原則上,2019年《勞動法》允許以書面和電子方式兩種形式訂立勞動合同,這兩種形式的法律效力相同。

具體來說,2019年《勞動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製作成二份,雇員留一份,雇主留一份。 此外,勞動合同也可以根據電子交易法的規定,通過電子方式以數據資訊來訂立,與書面勞動合同具有同等價值。

但是,合同期限少於1個月的,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除了2019 年《勞動法》第18條第2款,第145條第1款a點和第162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

3. 勞動合同內容:

根據2019年《勞動法》第21條第1款,勞動合同必須具有以下主要內容:

  • 僱主的名稱、位址和僱主一方勞動合同訂立人的全名、職務;
  • 雇員一方勞動合同訂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別、居住地、身份證號碼或護照;
  • 工作及工作地點;
  • 勞動合同期限;
  • 按職務或職稱的工資、工資支付方式、工資支付期限、工資津貼及其他附加金額;
  • 晉陞及加薪制度;
  • 工作時間、休息時間;
  • 給雇員裝備勞動保護用品;
  • 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和失業保險;
  • 培訓、培養,提高資質和技能。

4. 勞動合同分類:

2019 年《勞動法》第 20 條第 1 款使用合同期限標準對勞動合同進行分類。 據此,勞動合同包括無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確定期限勞動合同:

  • 無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雙方沒有確定合同的終止時間;
  • 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雙方確定合同的終止時間自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6個月。

5. 勞動合同轉換:

事實上,有時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雇員仍繼續工作。 那時,僱主與雇員應遵守2019年《勞動法》第20條第2款的規定如下:

  • 自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30日內,僱主與雇員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在未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利益按照已簽訂的合同履行;
  • 如果自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滿30日,雙方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已訂立的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為無確定期限勞動合同;
  • 雙方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又是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只能再簽訂一次,以后,如果雇員繼續工作,必須簽訂無確定期限勞動合同。 除了得國有企業聘為董事的雇員之勞動合同 以及2019年《勞動法》第149條第1款、第151條第2款、第177條第4款規定的情況。

如需瞭解有關 ALB & Partners 勞動法律服務的更多資訊,請通過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聯繫我們。

Read more:  工作許可證/不屬於在越南簽發工作許可證確認書

    Get fast legal advice from our Business Lawy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