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世界主要投資者的參與,越南的商品貿易活動發生了巨大變化。 這是一個為外國投資者帶來許多前景和賺取利潤機會的領域。 越南法律允許外國投資者在越南進行商業存在,以行使貨物的進出口、批發分銷和零售分銷權。
- 對於出口、進口和批發分銷活動,外商投資公司只需按照已簽發的投資登記證/企業登記證書執行。
- 對於商品零售分銷活動(向個人、家庭或其他組織銷售用於消費目的的商品),外商投資公司在開展這項活動時必須提交營業執照申請。
外商投資公司開設零售場所(作為開展零售活動的場所)的情況,應當申請設立零售場所的許可證。
營業執照簽發條件:
如果外國投資者屬於參加有越南作為成員的國際條約的國家或地區,則承諾開放貨物貿易和與貨物貿易直接相關活動市場,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滿足越南作為成員的國際條約的市場准入條件;
- 有財務計劃以執行申請頒發營業執照的活動;
- 已在越南成立1年或以上時,不再拖欠逾期稅款。
申請營業執照的檔案:
- 頒發營業執照的申請書;
- 符合行使零售分銷權條件的解釋性陳述;
- 證明不再拖欠逾期稅款的稅務機關的文件;
- 其他文件證明財務能力,籌資方案的其他文件;
- 副本:營業執照和投資執照(如有)。
許可機構:外商投資公司總部所在地的工商部門。
執行時間:自提交有效申請之日起20-30日。
法律依據:《貿易法》、《外商管理法》和政府2018年1月15日第09/2018/ND-CP號法令。
ALB&Partners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業且信譽良好的法律諮詢單位,涉及外國投資者在越南的投資,勞動和商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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